一、第二次招考結果:
正取:劉 0 妤
備取:朱 0 潔
二、正取⼈員請依學校通知時間,於二樓會議室進行報到,待教評會審查通過後正式應聘。
三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四、錄取人員應於開學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),及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五、 114 學年度本校附設幼兒園長期代理教師缺額已補進,甄選結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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